拍摄城管[ChengGuan]执法后手机被抢追踪报道
韶关市始兴[ShiXing]县的林女士[NvShi]在用手机拍摄城管[ChengGuan]人员执法过程时,与城管[ChengGuan]人员发生冲突后,将该县城管[ChengGuan]大队的上级单位始兴[ShiXing]县住建局告上法庭。昨日,始兴[ShiXing]县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据法院查明,2010年8月2日上午11时45分左右,林女士[NvShi]经过始兴[ShiXing]县太平镇文化路时,用手机拍摄始兴[ShiXing]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照片,与前来要求查看并删除相片的城管[ChengGuan]人员陈某等人发生争执并被陈某打伤。经警方鉴定,林女士[NvShi]的伤势属轻微伤。同年9月6日,当地派出所决定对在事件中的打人者陈某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事后,林女士[NvShi]向被告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要求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因侵权而造成的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 dedecms.com
昨日,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始兴[ShiXing]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打伤原告的行为违法,限被告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医疗费、法医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手机费等共计4562.69元。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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