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乐路“5·7”交通事故追踪 交警部门[BuMen]正对肇事逃逸者办理逮捕
昨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BuMen]向社会通报,5月7日发生在海珠区怡乐路交通事故最新情况,撞人弃车逃逸的杨某某[MouMou]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人时杨某某[MouMou]的车速在72.7~82.6km/h,超速2倍以上。
警方通报,5月7日2时13分许,交通事故肇事嫌疑人杨某某[MouMou]驾驶粤A67×××号小型轿车至怡乐路碰撞行人李某某[MouMou]、郑某某[MouMou],造成郑某某[MouMou]受伤、李某某[MouMou]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嫌疑人杨某某[MouMou]弃车逃离现场。
交警部门[BuMen]接到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救助和勘查,初步判断肇事嫌疑人就是车主本人。警方立即前往肇事车车主杨某某[MouMou]的家,发现杨某某[MouMou]不在家中,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对杨某某[MouMou]的查缉工作, 5月8日晚10时20分左右,肇事嫌疑人杨某某[MouMou]在其朋友陪同下到交警部门[BuMen]自首,交警部门[BuMen]迅速对其进行调查取证,于次日对其实施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交警部门[BuMen]对归案后的肇事嫌疑人杨某某[MouMou]的血液进行检验,在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含量。警方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掌握了杨某某[MouMou]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证据,杨某某[MouMou]也供认了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交警部门[BuMen]按程序将肇事车辆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事故受害人家属对车辆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后,交警部门[BuMen]按程序规定另行委托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再次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肇事车辆在距离碰撞地点约20米距离内的平均行驶车速约72.7~82.6km/h(事发路段限制速度为30km/h)。
鉴于肇事嫌疑人杨某某[MouMou]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和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BuMen]、弃车逃逸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BuMen]初步认定此交通事故由杨某某[MouMou]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了解到,和肇事逃逸者同车的女子一直没有找到,不过交警通过其他方式确定了杨某某[MouMou]酒后驾车证据。杨某某[MouMou]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自己是为了避让一辆出租车,交警部门[BuMen]表示,事发时在场的出租车已经找到,但据出租车司机供述,他当时距杨某某[MouMou]的车较远。交警部门[BuMen]表示,杨某某[MouMou]饮酒后超速驾驶机动车且肇事逃逸,目前,交警部门[BuMen]正对其办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