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通讯员付书林、钟国华报道:一年私宰生猪200头,还自建冷库储存私宰肉。近日,猪肉佬戴某付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织梦好,好织梦
据戴某付供述,从2009年1月份开始,他每天从天河区肉联厂附近的生猪供应市场以每斤5元左右的价格购回生猪,在天河高塘五村山边宰好后再运回其租住的三层出租屋的一楼进行分割、拆骨、销售。为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和处罚,戴某付及其工人一般从当天凌晨2时开始到早上7时左右进行生猪的分割、拆骨等工作。 copyright dedecms
跟戴某付买私宰猪肉的多是熟客,他们会提前打电话给戴某付,说明要买多少猪肉,戴再提前将客户的需求汇总统计,决定第二天私宰多少头生猪。客户一般是到戴租住的出租屋买猪肉,有时戴也把猪肉送到客户处。戴某付批发猪肉的售价在每斤7-9元之间。 内容来自dedecms
2010年年初,为了更好地进行生猪肉销售活动,戴某付在其租住的出租屋一楼花费人民币11000元建了一个冷藏库用于冷藏生猪肉。当天卖剩的鲜猪肉全部存放在冷藏库内冷藏,作为冷冻猪肉出售。 内容来自dedecms
2010年11月10日凌晨5时许,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区分局在上述地点进行检查时抓获被告人戴某付。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据戴某付交代,从2009年11月份至2010年11月案发当天一年左右的时间内,他私宰生猪约200头。每头生猪的重量约170斤,200头约为34000斤,每斤猪肉的批发价为7-9元,仅一年时间左右其私宰的生猪的价值,按批发价算就达到人民币238000元-306000元。 内容来自dedecms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付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内容来自dedecms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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