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 设立新闻发言人
南方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建立地方人大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署和要求,日前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原制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暂行规定》基础上,修订制定《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确定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新闻发言人。《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将在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引导舆论,维护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公信形象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办法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主要包括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监督工作情况,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及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情况,省人大专门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情况,与人大制度建设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的热点问题等。新闻发布以信息公开、真实准确、积极主动为原则。新闻发布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媒体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个别采访、网络访谈,回应网民问询,答复记者提问,发布新闻稿等,及时发布新闻信息。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活动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并组织。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逸葵和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担任。按照办法规定,新闻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工作联络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通过媒体和广东人大网站对外公布。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各职能处室设立新闻联络员,配合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组织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新闻发布活动。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宣传工作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办法还就新闻发布的提出、新闻发布的组织等进行了规范。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的要求,省级和地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广东省在省人大常委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之后,将进一步推进地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要求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有关工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姓名 职 务 工作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陈逸葵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020-37866966 chenyikui@gdrd.cn
张兴劲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020-37866129 zhangxingjin@gdrd.cn
南方网编辑:蔡晓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