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无拆迁办,行政强拆成为历史。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原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正式更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下称市征收办)。
更名后,市征收办作为市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其职责调整为组织实施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跨区项目以及市政府认为需要统筹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听证、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并继续承担原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拆迁管理工作。
据介绍,1992年7月成立的广州市拆迁办,是市国土房管局下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后解决了全市在册141宗烂尾地块中的122宗,占总数的86%,累计解决了15030户临迁户,44689人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出台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以东濠涌整治项目(一期)和宝盛沙改造项目(二期)地块作为试点推行。
去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原拆迁管理工作机制向征收工作机制转型。为此,市拆迁办牵头起草广州市房屋征收政策。
按照该政策,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这也意味着,广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最高可等同于周边一手楼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在市征收办成立后,下一步将促请各区尽快明确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现广州市房屋征收工作重心下移。
(南方网编辑:谢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