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开始长沙城区生猪产品销售市场监管全面调整,按照市辖内五区和高新区行政区划范围进行,原来执行了十年的《关于生猪产品城区销售市场界定执法范围的通知》(长屠管办[1999]第018号)文件同时废止。
长沙市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之初,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出台文件,对生猪产品城区销售市场执法范围进行了界定,而对界定范围以外市场上的非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由动检部门进行补检。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现在长沙城区范围较当年扩大了许多,原界定的范围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经市屠宰管理部门联席会议认真研究,进行了这次调整。为保证扩大监管范围工作顺利推进,确定从15日开始,新政策实行1个月的过渡期。
(编辑 黄廉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