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全来龙报道:记者27日获悉,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以及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评选即日起正式启动。有意申报的城市、村镇、社区,须把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报省文明办协调处,而各设区市文明委、省直机关文明委须将拟推荐文明单位的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省文明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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