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消息(记者刘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长春市政府近日决定废除《长春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方法》、《长春市工业企业搬迁调整实行方法》两部政府规章,并对《长春市城市供热[GongRe]管理方法》作如下修改: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将《长春市城市供热[GongRe]管理方法》(2007年10月1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第六条“树立供热[GongRe]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市人民政府依照供热[GongRe]年度部署应急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应对城市供热[GongRe]的突发事件”、“热经营企业应该将热费收入的百分之一作为供热[GongRe]应急筹备金,由市城市供热[GongRe]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实施专户存储、分户记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供热[GongRe]设施的应急抢修及弃管企业供热[GongRe]设施的托管供热[GongRe]温度不达标的退费”、“供热[GongRe]应急筹备金的缴存、使用管理方法由市城市供热[GongRe]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组织缴存和管理”删除。 copyright dede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