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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5年来反洗钱调查涉及金额32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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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祝汉宾) 反洗钱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5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海关、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对37条案件线索进行了反洗钱调查,涉及金额32亿元。这是记者从24日召开的自治区反洗钱工作“双先”表彰大会暨2009年反洗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了解,内蒙古开展反洗钱工作5年来侦破了多起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其中,“04.8.5”非法买卖外汇案、“9.27”地下钱庄案、“甘肃祥源贸易公司地下钱庄案”等案件的侦破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的表彰,并且被列为全国反洗钱经典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在讲话时对我区反洗钱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并且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说:“做好反洗钱工作既是有效打击经济犯罪和反腐败的需要,又是维护金融机构信誉和金融稳定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公正、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反洗钱工作。” 会议还对自治区公安厅等13家反洗钱工作先进单位和智勇等18名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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