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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方今年侦破经济犯罪案要突破1500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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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内蒙古频道4月24日电(记者汤计)破案总数和人均破案数量在全国位列后10名的内蒙古警方,在此间召开的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会议上提出,千方百计增加破案总量和提高人均破案数,力争2009年全区经侦部门破案总量达到1500起以上,经侦民警人均破案数达到1.5起以上,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内蒙古警方近年来在大案侦破中有重大突破,轰动全国的“王木匠”合同诈骗呼和浩特政府案、“万里大造林”非法经营案,分别入选了媒体评选的2008年九大要案和全国公安经侦十年精品案例。此外,巴彦淖尔市警方2008年侦破的“高双义票据诈骗1.5亿元案”和“朱宽涛职务侵占1700万元案”、科左中旗警方2008年侦破的“满都拉等人挪用资金5304万元案”、达拉特旗警方侦破的“张光慧合同诈骗2420万元案”等,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也避免了国家和当事人的重大经济损失,提高了警方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声望。
据介绍,2008年,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案1247起(涉案金额价值30亿元),破案1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35名,挽回经济损失3.48亿元。全区经侦部门实现了人均破案1 起、全区破案1000起以上的目标。2009年1至3月,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40起,同比上升81.81%;破案170起,同比上升39.34%;抓获犯罪嫌疑人204名,同比上升36.91%;挽回经济损失2833元,同比上升169%。
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范新义说,内蒙古的经侦工作虽然在侦办大案上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但经侦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破案总数和人均破案数偏低;二是对经济犯罪案件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和随意采取强制措施、随意冻结、查封、扣押财产、处置财产的现象,随意插手经济纠纷的错案时有发生。他说:“2009年,我们要着重治理薄弱环节,规范经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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