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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推出6项措施促进全区青年就业创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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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牟 野) 在刚刚闭幕的内蒙古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团委和各级团组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自治区团委推出6项措施,全力促进全区青年就业创业。
据了解,6项措施包括:第一是建立全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全区计划创建150个见习基地,年内组织9000名青年到见习基地进行岗位训练和实践锻炼。截至目前,全区各盟市建立各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52个,设置见习岗位3000多个;全区各高校团组织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27个,设置见习岗位近3000个。第二是进行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全区计划培训50000名农村牧区青年,其中自治区团委与劳动保障厅合作的“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培训6000名青年。第三是设立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目前,呼伦贝尔、通辽、兴安盟、赤峰、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7个盟市的29个旗县已经启动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共落实贷款协议金额814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346笔,金额2760.4万元。第四是实行“一对一”帮扶青年创业行动。全区各级团组织从共青团所联系、表彰的各类创业青年中,“一对一”帮扶500名青年成功创业。第五是嘎查村团支书兼任劳动保障协理员。各盟市团委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动员嘎查村团支书兼任劳动保障协理员,确保本地2/3以上嘎查村团支书兼任。第六是培育评选青年创业示范点。从共青团组织联系、表彰的各类青年创办的企业中,培育评选“青年创业示范点”100个,并帮助其做大做强,进而带动青年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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