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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21万农牧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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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4月7日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一季度,内蒙古121万农牧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完成年计划的54%。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农牧民工就业造成的压力,内蒙古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搭建农牧民工就业平台。相继建立企业停产、裁员、破产、农牧民工返乡半月报告制度,在部分旗县设立农牧民工工作动态管理监测点,及时了解农牧民工的愿望和要求,对有一定技能的农牧民工进行摸底,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特别是针对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零转移家庭”专项援助活动,对有就业愿望的“零转移家庭”,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制定援助计划,通过中介机构、劳务协理员和经纪人,确保年内有30%以上的“零转移家庭”实现转移就业。对于返乡创业农牧民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将创业培训补贴在原有80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元,自主创业农牧民工最高可贷款放宽至8万元。各地还出台政策对返乡创业人员在用地、用电、用水和税费上实行减免,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带动其他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庞俊峰伏凌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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