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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援助甘肃地震灾区灾后重建项目全面实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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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内蒙古援助“5·12”地震甘肃灾区灾后重建项目协议签字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红十字会将投入救灾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援助甘肃陇南市宕昌县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开始全面实施。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内蒙古红十字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内蒙古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共募集款物3.55亿元,占全区募捐款物总数的43.5%,成为自治区接收捐赠款物最多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红十字总会的部署,内蒙古红十字会在救灾的紧急阶段,及时向四川、甘肃、陕西、云南、重庆等5省市红十字会捐赠了近亿元的募捐款物,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为帮助灾区人民早日重建家园,内蒙古红十字会除投入2亿元参与自治区政府对口支援四川省大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外,还拿出5000万元,支援甘肃省宕昌县3000万元、陕西省凤翔县20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工作。 按照重建协议,自治区红十字会将投入救灾资金3000万元,援助宕昌县重建灾区群众新村6个、1136户,村卫生站和村民活动室各6所,村小学4所、乡镇卫生院8所,总建筑面积达7.8万平方米。除为每户灾民补助1万元资金外,其他所有重建项目都是内蒙古独资援建。内蒙古援助甘肃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从2008年年底启动,经过项目申报、实地考察、双方协商等多个环节的细致工作,最后确认了所有重建项目。 据介绍,目前内蒙古援建甘肃省宕昌县灾区的部分重建工程已在紧张建设之中,全部项目将于2009年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甘肃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玉堂表示,“甘肃省红十字会将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用好每一笔善款,抓好工程质量,按期竣工,造福灾区人民,不辜负草原人民对甘肃灾区的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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