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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5日电(记者李云平)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28年来,内蒙古已有2.67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共植树12.7亿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3500多个,为建设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做出贡献。
198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后,内蒙古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义务植树条例、办法等,不断创新和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植树活动逐步从参加劳动向以资代劳、认种、认养、门前三包等方式拓展,大规模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其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动企业开展认建、认养绿地活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涌现出“党员林”、“南京知青林”等义务植树冠名林,拓展了全民义务植树的内涵和形式,加快了国土绿化的步伐。
内蒙古各地绿化管理部门将全民义务植树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将春季造林调整为全年造林。因地制宜采取乔木、灌木、树林相结合的措施绿化荒山、荒地,采用大坑整地、生根粉、保水剂等抗旱造林新技术,确保义务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目前,内蒙古正在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并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紧密结合,努力提高绿色通道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力争到2010年所有可绿化的公路、铁路、河渠、堤坝基本实现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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