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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是全民义务植树月:内蒙古28年植树12.7亿株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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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李国萍)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将完成退耕还林巩固成果补植补造任务200多万亩,全区生态建设任务将达到近14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将达到70万亩。据了解,从1981年全国人大作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决议以来,我区共有2.67亿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植树12.7亿株。全区各地按照全民义务植树“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已经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500多个,面积达到600多万亩,有90%的旗县市区实现了义务植树基地化。 据自治区绿化工作站站长赵锐介绍,每年4月是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月,按照有关规定,年满16周岁的适龄公民每年每人必须为国家或集体义务植树3~5棵。28年来,我区不断创新和丰富义务植树形式,建立义务植树基地、认种、认养、门前三包等形式使全民履行植树义务更加方便可行,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了内蒙古国土绿化进程,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人人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区将继续搞好城市绿化、城区绿岛、城边绿带、城郊森林建设,逐步建立城区、近郊、远郊协调配置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搞好村屯绿化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同时积极推行公有制林业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各种社会主体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划拨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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