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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蒙古采取多项措施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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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3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内蒙古采取措施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
据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冀秉峰介绍,内蒙古以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建立健全欠薪报告和欠薪周转金制度,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欠薪逃匿案件的联动处理机制,完善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职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内蒙古以开展“春暖行动”为重点,推广适合农牧民工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加快推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规模以上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要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
内蒙古重点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农牧民工维权和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侵害职工权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的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投诉查处,进一步扩大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制订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因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冀秉峰说,内蒙古将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办好”的原则,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建立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争议预防机制,积极推动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企业调解、基层调解、社会调解“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网络,用柔性化的手段将大多数小额、简单案件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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