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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内蒙古就业需要办理就业证
2009-04-30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令第412号文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劳动部发(1996)29号文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我区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外国人领到就业证后方可上岗。 据了解,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需向我区就业培训处提交填写好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并提供:拟聘用外国人就业的报告;聘用外国人就业的劳动合同或者意向书;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就业培训处将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就业许可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就业许可,颁发就业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予就业许可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说明理由。文/本报记者 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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