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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今年内蒙古在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上目标明确:内蒙古全区1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数从目前的10个城市提高到13个,乌兰察布以及乌兰浩特、巴彦浩特3个城市要达到二级标准;全区40条河流的67个监测断面,从目前的43个达标断面提高到48个,河流断面达标率达到71.64%。
在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上,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将列出影响15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限期治理名单,报同级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内蒙古将加强联片供暖、集中供热,限期取代燃煤供热小锅炉;加快清洁生产能源替代,凡是天然气能到达的区域,不允许再新建燃煤锅炉。
在改善流域环境质量上,内蒙古将加大对排入主要河流污水的处理力度,提高准入门槛,不准新建排污口,扩大排放量;继续开展城镇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大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不建设影响饮用水的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要求,沿流域工业企业要提高中水回用率、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向流域排放污水量;进一步加大对松花江流域的治理力度,已列入规划中的20个项目要按期完成并投入运行。(周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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