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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决定逐步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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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刘 昕 樊文礼 通讯员 闫军辉) 记者从2月26日召开的自治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我区决定逐步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自治区政府纠风办按照相关政策督促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并且列出撤站名录和时间表,及时向社会公布;针对我区个别地区站点过多过密,影响群众出行的问题,要向相关部门提出撤并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清理和整顿收费站点的违规收费行为,对收费期满的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
据了解,2002年我区就已经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工作目标。2008年,自治区政府纠风办快速查处公路“三乱”办公室还直接查处了一批公路“三乱”案件,共清理取消了公路收费检查站点10个,查处公路“三乱”问题2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重点查处和督办了包头市固阳县建设局局长和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交通局局长违规案件,并且对陕西汉中拉运鲜活农产品的农民投诉包头市运管人员违规的问题进行了直查快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分和责任追究。2009年,我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点为:落实国家、自治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治理超载超限工作,加强对运输装卸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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