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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把旗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摆上突出位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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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樊文礼) 昨日,内蒙古自治区组织部长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亚平,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佳出席了会议。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旗县委书记队伍建设,要把旗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摆上突出位置,选拔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全局、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旗县委书记,同时要加强对旗县委书记的监督和管理。下半年将对全区旗县委书记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掌握一批优秀旗县委书记名单,并上报中组部。同时,将加大对旗县委书记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旗县委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加强旗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工作中,既要保持班子的相对稳定,又要对能力较弱、实绩较差、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旗县委书记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范化意见和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要继续深化“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把18个试点旗县作为全区干部制度改革的综合试验区,进行集成创新实践。凡试点旗县,一般都要推行差额推荐、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制度,提拔任职干部都要试行个人财产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旗县领导干部都要试行领导干部服务作风媒体公开制度,旗县委书记都要试行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要贯彻执行好选人用人全程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举报核查等制度,研究制定选人用人问责制、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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