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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内蒙古发生食物中毒8起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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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路小春) 昨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向社会通报了2008年全区食物中毒情况:共发生食物中毒8起,导致137人中毒、2人死亡。与上年相比,中毒起数减少3起,中毒人数减少341人,死亡人数增加2人。 2008年3月18日,赤峰市翁牛特旗亿合公镇头段地村发生一起误食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导致3人中毒、1人死亡。2008年3月30日,赤峰市宁城县甸子镇黑城村4组一户村民在家中举办丧宴,共有73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无人死亡。2008年6月21日,赤峰市松山区安庆镇元茂隆村、烧锅地村村民中有18人因食用被霍乱沙门氏菌污染的驴肉食物中毒,无人死亡。2008年7月5日,赤峰市水榭花都住宅楼建筑工地的14人因食用被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污染的食品食物中毒,无人死亡。2008年7月7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西白音嘎查一家6口人因误食亚硝酸盐发生食物中毒,无人死亡。2008年7月11日,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吉祥三宝酒家发生误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导致7人中毒,无人死亡。2008年7月26日,赤峰市的潘桂云在军昊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有12人因食用被变形杆菌污染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无人死亡。2008年11月7日,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吴春一家4口人因食用被氨基甲酸酯类万灵、呋喃丹和安眠药物污染的面粉发生食物中毒,造成4人中毒、1人死亡。 2008年全区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呈现几大特点:发生季节性明显,发生在六七月份的食物中毒占中毒总起数的62.5%;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比较高,未查明原因的食物中毒只有1起;从地区分布上分析,食物中毒发生地主要集中在赤峰市和兴安盟;从责任单位方面分析,农村家庭发生5起,餐饮单位发生2起,建筑工地食堂发生1起,发生在农村家庭中的食物中毒事件比较多。 针对2008年发生的食物中毒情况,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各地要加强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监管职能,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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