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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去年严打经济犯罪:挽回经济损失3.48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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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我区公安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全区经侦民警人均破案数和破案总数两项指标大幅度提高。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8亿 2008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网络传销犯罪、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犯罪、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和地下钱庄、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各项行动取得重大战果。据统计,2008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247起,比上年同期上升45%,涉案总价值3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破案1122起,比上年同期上升47%,实现全区公安经侦民警人均破案1起、全区破案1000起以上的目标;抓获犯罪嫌疑人1235名,比上年同期上升37%,抓获网上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704名,比上年同期上升40%;挽回经济损失3.48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3%。 此外,大要案件侦破工作战果辉煌。金鹰国际集团合同诈骗案主犯郑泽二审终审被判无期徒刑,该案入选新华社2008年九大要案和全国公安经侦十年精品案例;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主犯陈相贵、刘艳英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1年、9年,该案入选《法制日报》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警惕五类经济犯罪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就目前的形势分析认为,有五类经济犯罪将明显增多: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可能集中暴发。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企业还贷能力下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一些企业和个人可能会铤而走险,利用群众闲散资金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 二.涉税犯罪将继续增多。随着国家税收增幅下降,税务机关会加大征收力度,强化稽查措施,一些企业将会隐匿销售收入,多列费用支出,偷逃国家税款。另外,在我区涉税犯罪领域一直比较突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会进一步加剧。 三.银行卡犯罪将会增加。随着金融危机的加深,一些金融机构在推广银行卡业务时,仅仅着眼于抢占市场份额,随意放宽申请人的准入制度,简化申请手续,极有可能导致不法分子轻易申领到信用卡大肆透支,极易引发银行卡类经济犯罪。 四.以工程项目为幌子的合同诈骗犯罪可能多发。国家投入4万亿元拉动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一大批工程项目将陆续开工。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分子以大型工程项目分包为幌子的合同诈骗犯罪可能多发。五.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职务犯罪可能多发。金融危机之前,股市行情一片看好,部分股民举债投入,甚至挪用单位、企业资金。股市严重低迷时,股金抽脱困难,容易造成挪用资金或职务侵占等职务类经济犯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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