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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合力共筑大学生就业“立交桥”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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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蒙古全区78700名即将走出校门的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已初感金融危机的阵阵寒意。
面对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纷纷采取系列举措,努力为高校毕业生构筑就业“立交桥”。
职能部门形成合力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在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企业就业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就业项目拓展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大职业见习计划、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援助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分流。同时,筹措专项经费鼓励示范本科生到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开发旗县就业。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是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教育厅的又一改革措施。提出高校要积极推进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把创新创业精神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专业特点,把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课教学中。并且要强化实训,提高毕业生的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通过与企业、行业部门合作,建立稳定的、能满足专业培训要求的实习基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教育厅号召各高校动员全校教职工,全力搜集岗位需求信息,利用地缘、人缘等关系,广泛联系并吸引用人单位进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校园双选活动。自治区教育厅已经出台政策,将对今年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的院校和个人给予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张俊喜告诉记者,大学生就业不仅需要教育部门的行动,更需要全社会的配合以及毕业生的个人努力。今年,自治区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及时总结学生就业情况,在网上发布劳动岗位需求变化、高校促就业工作经验、毕业生精神状态、就业签约率等信息,不断深入推进就业工作。
去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人事厅等单位联合主办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试点班,对30名有自主创业计划的大学生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创业规划培训。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发放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联系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小额贷款、档案寄存等项服务。特别是将其中生活困难的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多方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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