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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机关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82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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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张国文)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去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1.25万起,处理消费者申诉案件1.78万件,调解成功1.7万件,成功率为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82万元,同比增长23%。 据介绍,去年全区行政处罚案件总量减少,公平交易案件同比下降12.66%,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同比下降29.75%,商品交易市场案件下降25%,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下降8%。全区无照经营数量大、范围广,仍是监管重点。去年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64万件,同比下降8%,占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32.33%,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占68.03%。 去年全区工商机关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中,城镇和农村消费者分别占案件总数的68.31%和31.69%。同时,工商机关对流通领域食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全区共查处2270件,同比增长164%。此外,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也较为集中,分别占申诉总件数的64.74%和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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