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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路公司将更换4条国家高速公路标志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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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月16日内蒙古高路公司更换高速公路标志设计评审会暨意见征求会上了解到,为了统一全国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范现有标志、标牌版面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新颁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的要求,内蒙古高路公司将从今年5月至年底对所辖的4条国家高速公路进行重新命名和标志的规范、补充、完善。 此次更换主要包括:1.国家高速公路的编号标识和命名标志;2.高速公路出口编号的设施位置由指路标志的左下角移至右上角;3.增加方向标志;4.将服务区、停车区、停车场预告标志中图案部分的颜色由绿底白图更改为白底绿图,同时对图案的型式进行了美化设计;5.将各类交通标志中的中、英文和阿拉伯数字的字体进行了调整;6.对公路编号标识及出口编号标识中的有关文字高度进行了调整;7.将分、合流诱导标志由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版面形状、颜色和规格相应调整;8.对结构设计采用的基本风速进行了调整,重现期由30年一遇改为50年一遇。 重新命名后我区境内的原来北京-西藏高速公路将更名为国家高速公路G6;北京-新疆高速公路更名为国家高速公路G7;二连浩特-广东河口高速公路更名为国家高速公路G55;包头-广东茂名高速公路更名为国家高速公路G65。(文/北方新报记者 高志华 通讯员 闫旭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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