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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新农合去年为农牧民报销医药费9.73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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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王瑞芳) 昨日,自治区卫生厅向社会通报了2008年全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考评结果:全区参合人数达1180.47万人,参合率达87.58%,按照当地常住农牧民人口计算为94.69%;全年共为农牧民报销医药费9.73亿元。
通报指出,自2007年全区全面推行新农合制度以来,全区有农牧业人口的98个旗县市区全部启动了新农合工作,各地积极健全新农合各项制度,工作进展顺利。2008年,各旗县市区及时调整了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将补偿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为3.5万元,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5个百分点以上,起付线由500~800元降低到50~200元。此外,还建立了特殊病种和部分大额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制度,提高补偿水平。全区普遍实行了“一证通”方式,积极推进现场报销制度,方便农牧民看病报销。
据统计,我区去年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10.85亿元,其中大病统筹基金9.9亿元。全年共为农牧民报销医药费9.73亿元,其中为67.94万人报销住院医疗费8.47亿元,占患者住院医疗总费用的40.57%,为336万人补偿门诊费用0.66亿元,为慢性病和住院分娩补偿0.52亿元,其他0.08亿元。全区28个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成绩突出的旗县市区受到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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