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文化产业对GDP贡献率只有1.05% |
2009-04-30 |
|
新报讯(记者 祝汉宾) 记者2月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8年,我区围绕“文艺创作年”的具体安排,相继投排了京剧《大漠昭君》等20余部新剧目。文化惠民演出的支持和投入得到加强,全区各级专业文艺团体全年演出超过8000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试点的基础上,建成29个县级支中心,各项基层文化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文物普查面积达到16万平方公里,新发现文物点1137处;我区推荐申报的35个项目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公布了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圆满完成了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王志诚在会议上指出:目前,我区人均生产总值、人均一般性预算收入等经济指标已经进入全国前列,但是文化发展方面的指标同全国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对GDP贡献率在7%左右,而我区却只有1.05%。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明显滞后、对文化底蕴挖掘得不够深入等因素严重制约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在讲话中指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是我区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引导,要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各文化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产业意识,为发展文化产业贡献力量。此外,还应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分析和掌握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指导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