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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着力加强环保“三大体系”建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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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内蒙古着力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体系、考核体系及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目前,内蒙古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体系建设正在得到完善。全区环保部门已与发改委、统计局、水利厅等部门建立起减排统计联系制度和统计数据的会审制度,每季度定期分析通报减排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减排考核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节能减排考核权重从2007年的2%提高到现在的8%。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成立了盟市减排工作考核小组,制定了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将减排任务分解量化到自治区15个委办厅局。
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国际标准新建了实验大楼,配备了30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具备了承担有机、无机、气态、液态、固态等各类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并购置了环境应急监测车。自治区2008年投入1.63亿元提高各盟市监测能力,已有三分之一的盟市环境监测二级站达到国家标准化二级水平。全区建成了13个区、市两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自动监控项目,第一批23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中,已有178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记者周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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