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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最大程度减少“万里大造林”购林群众经济损失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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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8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自治区万里大造林公司非法经营案件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表示,将做好“万里大造林”案件的善后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普通购林群众的损失。 1月4日至7日,善后处理办主动邀请山东、北京等地部分“万里大造林”购林客户座谈,就购林群众关心的案件善后处理工作进行了面对面地交流。 善后处理办负责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范新义说,“万里大造林”非法经营犯罪案件涉及购林群众多,善后处理办将认真吸收广大购林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万里大造林”案件的善后处理方案,使方案更贴近群众、更加贴近实际,最大限度地减少普通购林群众的损失。 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万里大造林”非法经营案已于2008年12月31日宣判,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相贵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总经理刘艳英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吴国庆、陈达等8名团体传销骨干成员也分别被判处4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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