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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募捐公开透明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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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牟 野) 记者8日从自治区红十字会了解到,自治区审计厅2008年12月1日发布通告:自治区红十字会接受汶川地震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管理、拨付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抗震救灾募捐活动公开、透明,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08年9月末,自治区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救灾资金28085万元,其中本级直接募集4955万元、下级红十字会上交23130万元;累计拨付、支出2609万元;结存资金25476万元,结存部分根据自治区政府、中国红十字会要求,计划用于四川省大邑县灾后重建20000万元、陕西省凤翔县灾后重建2000万元、甘肃省宕昌县灾后重建3000万元。已接收捐赠物资价值1032万元,拨付1023万元,结存物资价值9万元。
审计报告称,在抗震救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上,自治区红十字会能够按照救灾资金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在收到救灾款物时,向捐赠单位和个人出具收据,登记造册,并且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了捐助活动公开、透明。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克扣、挤占、挪用和贪污救灾款物以及损失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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