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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拒不整改将被责令停产停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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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田 琳) 记者从刚刚召开的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今年,自治区政府将重点做好4项工作:构建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格局,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改善农村牧区消防安全条件;加大火灾防控力度,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按照要求,今年全区各级政府要组织财政、建设、公安、规划、教育、劳动、安监、工商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全年消防工作任务。自治区政府要对各地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新建城区、经济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高起点、严要求,一步到位,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各级政府要依据重大火灾隐患标准科学判定,按照属地管理、逐级督办原则及时督促有关部门、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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