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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加强监管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不出问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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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郝佳丽 通讯员 于志伟) 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平安、欢乐、祥和地过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30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营造良好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针对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多、聚会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并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节日期间的食品供应进行严格的全过程监督检查,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重点强化食品安全卫生,严厉整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肉禽类及奶制品等的检疫检验,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加大对旅游市场及周边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对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肉、粮油、禽蛋、饮料(含酒类)、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另外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药品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保障药品安全无事故。同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各类突发应急事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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