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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随着世界经济形势对我区就业的影响初步显现,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制定7项具体措施,以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建立企业停产、裁员、破产报告制度和面向企业的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制度。二是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员具体抓的责任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对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岗位流失的行业和企业,要与企业、工会协商沟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各就业服务部门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政府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项目时,要把增加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特别是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是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六是认真整合培训资源,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提高职业介绍和各项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七是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意识,做好为农牧民工服务工作。各级就业服务部门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深入乡村,调查农牧民工的返乡回流情况,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监控和分析。了解返乡农牧民工的愿望和要求,对有一定技能的农牧民工进行摸底,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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