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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动内蒙古流动人口家庭沐浴温暖阳光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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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通讯员 王 玫 王栋明 记者 段丽萍)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区人口计生委、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九部门去年以来密切配合,为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制定多项惠民政策,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据介绍,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仅2007年一年就为全区40万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了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自治区发改委近4年来共争取国家投资7300万元,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940万元,用于64个旗县和120个苏木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自治区财政厅本级用于计划生育的投入今年达到11071.3万元,比上年增长23.8%,为了实施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自治区财政又追加700多万元资金用于卫生部门在全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全区工商部门对已婚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业户,积极给予优惠政策照顾;自治区公安厅从今年起,每年由政府出资200万元,为全区所有流动暂住人口免费制发暂住证,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自治区民政厅在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时,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家庭;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用政府奖励补贴资金为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全区有独生户6198人参保,补贴资金613万元;自治区扶贫办今年投入近3000万元,扶持了7000多计划生育户和双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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