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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八部门联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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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田 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今年11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安监局、工商局、旅游局联手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各类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各类可以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各类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门诊、病房以及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各类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和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厅、民用机场候机厅;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的人员密集场所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锁闭、封堵或者占用疏散通道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和员工未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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