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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好了生态富了万民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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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进在内蒙古大地,你会发现,许多地方的中低产田和荒坡碱滩上不见了庄稼,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林木或一簇簇沙棘、柠条,地上是茂密的草丛。如果细看,绿色掩映中隐隐还残留着往日耕种的痕迹。
退耕还林是国家为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工程,是我国迄今为止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投入最大、农民得实惠最多、群众参与度最高、影响最为深远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退耕还林是个宝啊!我家退了43.5亩地,每年可得退耕补助6960元,全都打到了这个卡里了。退耕前,山坡地遇到好年景还能收点粮食,旱了连种子也收不回来,雨水大了秧苗就被冲下了坡。现在好了,旱涝都不怕,林下能种点农作物,还能打饲草发展养殖。今年我家的收入可达2万元以上。”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红山口村采访时,村民白虎占手拿退耕补助“一卡通”高兴地说。
从2000年起,呼和浩特市在清水河县、武川县开展退耕还林试点工作,2002年全面启动。至2007年底,全市退耕还林266.37万亩,超额8万亩完成了退耕还林总任务。林业产品在后续产业中得到开发,全市栽植柠条12万亩,每亩成林柠条可年产枝梢830公斤,每公斤按0.2元计算,12万亩柠条年可创收2000万元,为退耕农户人均增收380元。
内蒙古自2000年退耕还林试点以来,国家累计安排内蒙古退耕还林总任务3957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383万亩,荒山荒地造林2364万亩,封山育林210万亩。截至2007底,国家累计投入129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19亿元,粮食和生活补助110亿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涉及全区12个盟市的96个旗县、627个乡镇(苏木)、10018个行政村,涉及农户151万户、人口591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43.9%。为实现“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的总目标,全区各地在工程实施中,合理选择造林树种及模式,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利用价值。
据2007年自治区营造林综合核查,历年退耕还林完成面积保存率为96.8%,其中退耕地保存率为99.2%,荒山荒地造林保存率为93.8%。全区退耕还林效益监测数据表明,退耕还林工程区林草盖度由退耕前的15%提高到70%以上,退耕地的地表径流量减少20%以上,泥沙量减少24%以上,地表结皮增加,防止了沙质耕地的进一步沙化。
不仅如此,退耕前,退耕户人均年收益1512.4元,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农牧民创收的路子拓宽了,退耕户人均年收益达到了3014元,是退耕前的近两倍。同时,退耕还林工程也为农牧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促进了大量资金和先进技术流向工程区,使工程区内由粮食作物为主的粗放农业向设施农业、节水农业、林果业、畜牧业、中药材和观光旅游等产业过渡,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村劳动力从耕种低产低效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高的林果业等多种经营或直接外出务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据了解,退耕还林后,国家在一定时期内还会持续向退耕户提供退耕补助。目前,内蒙古退耕农户已人均获得退耕补助1860元,在2008年-2021年间还将人均获得2843元。2008年-2015年间,国家还将每年投入内蒙古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专项资金9.6亿元,主要用于解决退耕户的长远生计问题,让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文/方弘 阚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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