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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增1.7亿补助14.3万蒙语授课寄宿学生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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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前些年,每到开学时,人大代表、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大滩乡副乡长贾振清都要接待不少因为交不起学费而来找她的学生和家长,现在她不用发愁了。“孩子上学不交钱,农牧民得到的实惠比免除农业税还要多。”贾振清说。
记者日前了解到,今年内蒙古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7.9%,内蒙古党委把优先发展教育列为“八件实事”之一,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自治区明确提出,要扩大教育补助覆盖面,提高补助救助标准,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标准,扩大特困生贷款贴息补助规模。
2008年,内蒙古将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政策,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农村牧区小学生、初中生每年人均分别可达265元和395元,县镇小学生、初中生每年人均分别可达280元和410元。农村牧区寄宿生生活补助也将再次提高,小学生、初中生分别提高到了500元和750元。自治区新增支出1.7亿元,使全区14.3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寄宿生全部享受小学生每人每天4元、初中生每人每天5元的住宿费补助。同时,继续落实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的20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
此外,内蒙古是全国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省区,共锁定债务39亿元,自治区将在今年年底完成所有债务化解任务。
《中国教育报》2008年2月1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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