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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名农民工:请集宁区有关部门尽快支付工程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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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乌兰察布讯(记者 田凤元 实习记者 李显峰) 正当大家欢欢喜喜准备过大年的时候,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却有上百名农民工因为要不上工钱而回不了家。
1月28日,家住武川县的农民工张存有告诉记者:“2004年4月,包头鑫发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集宁项目部与原集宁区建设局(现集宁区建设委员会)签订合同,承揽了集宁区旧城幸福路、新体路、光明街的道路改造工程。2004年底工程交工验收,但是直到现在鑫发公司集宁项目部还在拖欠着我们的工钱。”对此,该项目部曹经理无奈地解释道:“当时签订合同后,原集宁区建设局承诺3年付清工程款,如今期限已到,1000多万元工程款只支付了一半,所以我们无法支付农民工的工钱。”
1月29日,集宁区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袁睿对记者说:“政府每年都陆续给鑫发公司集宁项目部支付工程款。等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最终预(结)算审核完后,就能全部支付工程款。”对此,集宁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雷儒鑫说:“建委已经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区里,区里会尽快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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