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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取消27项收费 我区年均减轻农牧民负担2亿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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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丁利冬)记者从6月27日召开的全区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成本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5年至今,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共取消涉农涉牧收费项目27项,年均减轻农牧民负担2亿元。 从2001年至今,国家和自治区共18次降低了国家基本医院保险目录的1100多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每次降价幅度都在20%以上,切实减轻了农牧民购药负担。2004年开始,我区对小麦、稻谷等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原料、化肥生产用电、化肥运输等方面给予价格优惠,特别是我区主要产粮区巴彦淖尔市、通辽市、赤峰市等地区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加大了化肥价格管理力度,对紧缺化肥品种,既保证了农业生产用肥,也促进了农牧民增产增收。同时,我区还严格控制涉农涉牧收费项目审批,一律不准出台新的涉及农牧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各盟市价格主管部门在贯彻自治区减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为农牧民减负的力度。与此同时,我区在城乡用电同价、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规范清理中小学生教育收费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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