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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奖励基金 我区鼓励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基层任教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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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牟 野)6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教育厅筹集40万元设立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奖励基金,对自愿到我区国家、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含以下)学校任教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目前,全区有国家重点扶贫开发的旗县区31个,自治区重点扶贫开发的旗县区29个。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学校院系申报、学校审批、教育厅备案,公示后进行奖励的办法,审批要按照择优选拔、贫困生优先、鼓励跨盟市就业的原则进行。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基层学校报到后,由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证明,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领取奖励资金手续。自愿到基层学校任教的毕业生须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毕业生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存。今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将有200名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自治区教育厅将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扩大毕业生的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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