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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绿地变成了车库 余跃先相当郁闷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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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 艳) 4月19日,家住包头市固阳县文化路荣泰花苑小区的余跃先给本报寄来一封信称,2005年3月他从荣泰花苑小区里购买了一套期房,当年11月入住以后发现车库遮挡了他家的阳光,侵犯了他的采光权。 4月20日11时左右,记者来到余跃先家,看到距离他家窗户4米远的地方建有一排红色的车库,他家厨房和小卧室里面的光线昏暗。余跃先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荣泰花苑小区售房宣传资料。这份宣传资料上面的示意图显示,余跃先家楼前应该种有绿树,并非建有车库。 当天,记者来到荣泰花苑小区售楼部。该售楼部的负责人说:“宣传资料不能作为买卖房屋的依据。余跃先家楼前的车库是在建设过程中加盖的,办理过规划审批手续。”随后,记者与开发荣泰花苑小区的包头市大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说:“售房宣传资料是在规划图出来之前就有的,只起到示意作用,主要是为了标明地理位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难免有所变动。” 包头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一位姓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期房交易的过程中,由于见不到建成的房屋,消费者只能够凭借售房宣传资料了解情况。如果售房宣传资料中没有‘本图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等字样,却有与事实不相符的宣传文字或者示意图,这属于误导或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记者在荣泰花苑小区的售房宣传资料上没有找到“本图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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