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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跨省办案 呼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收到感谢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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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海 暄)1月13日下午,设在乌海市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派人给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郝玉萍和法官董大铭两年中不辞辛劳,9次远赴武汉市为该公司执行回340多万元的货款,帮助该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 据了解,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拥有员工3000多人。2003年4月,远在武汉市的湖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拖欠该公司597多万元货款,被该公司告上法庭。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同年10月,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公司限期给付原告公司597多万元货款。同年12月,在等待兑现货款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眼看就要过2004年春节了,考虑到原告公司3000多名员工都在等钱置办年货,郝玉萍和董大铭远赴武汉市,跨省办案。面对远地而来的两位法官,被告公司的员工都虎视眈眈,负责人也避而不见。面对重重困难,两位法官不负众望,终于成功地执行回了160万元货款,给原告公司解了燃眉之急。2004年春节过后,郝玉萍和董大铭连续几次远赴武汉市,又陆续执行回了几笔货款。2005年9月,当第五次来到武汉市执行的时候,两位法官通过调查得知,被告公司拥有一处价值600多万元土地的使用权。经过核实,他们当即查封了这处土地。面对两位法官的执着精神,被告公司的负责人被感动了,他们一改先前的抵触情绪,在后来4次的执行中热情地接待了这两位法官。截至2005年12月,两位法官先后9次远赴武汉市,为原告公司执行回了货款,使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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