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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呼市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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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田凤元 通讯员 范 莉) 昨日,呼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2005年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10月10日,呼市的云先生到一加油站为汽车加93#汽油,之后发现加油站为其加的是柴油。经过工商人员调解,该加油站一次性赔偿云先生汽车修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元;赛罕区郭家营村、白塔村村民从白塔村一农资经销部购买了2000公斤地膜,使用后不久地膜表面全部破裂,致使600亩农田减产。经过工商人员调解,经营者赔付受损农户经济损失2万多元;5月25日,呼市的白女士在一美容店购买了一瓶价值165元的活肤美白祛斑霜,使用几天后白女士面部大面积红肿、长疱。经过工商人员调解,经营者为白女士退还了货款并且赔偿住院费、治疗费等共计2000元;呼市赛罕区恒餐源贸易商行3月28日从天津市酱料厂购进了345箱调味品,经有关部门鉴定全部为假冒产品,货值15096元。工商人员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并且予以没收,同时罚款15096元;5月10日,张先生购买了一辆价值1.8万元的农用三轮车,由于发动机连杆松动,导致发动机不能正常运作。经过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为张先生更换了一台价值6000元的发动机,并且赔偿修理费、误工费共计800元;4月11日,一消费者在民族工艺品批发部订购的3顶帐篷与当初的要求不符。经过工商人员调解,民族工艺品批发部退还货款9300元并且赔偿住宿费等共计600元;土左旗兵州亥乡什报气村3户农民从毕克齐镇一种子直销点购买了白糯玉米种子55公斤,春耕播种后,发现缺苗断垄现象严重。经过工商人员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赔偿农民经济损失4560元;8月25日,一消费者在呼市回民区某汽车配件经销店购买一台刹车泵,在驾驶途中刹车突然失灵,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经过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赔偿该消费者修理费、误工费共计1550元;10月21日,陈先生在呼市一饭店就餐后发现汽车被旁边清洗公司的脚手架砸了。经过工商人员调解,饭店和清洗公司共同承担陈先生的修车费用约1万元;云先生2004年在呼市一汽车销售公司贷款买了一辆汽车,2005年6月发生意外汽车受损。事后,保险公司将事故赔偿款15700元划拨到了汽车销售公司,但是汽车销售公司却以顶替车款为由拒绝支付给云先生。经过工商人员调解,汽车销售公司当场向云先生赔礼道歉并将赔偿款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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