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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去年共有210多万困难群众受到救助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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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泊寒)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自治区去年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的力度,全年共有210多万困难群众受到救助。 据了解,去年自治区民政部门为了切实保障全区农村牧区7.1万名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面实施了五保敬老工程,并且明确了五保供养标准和资金来源渠道。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区各级财政从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五保供养经费2386.6万元;共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8000万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64所,已经投入使用的236所,新增院民6782人,集中供养达到14731人。自治区目前共有农村牧区困难群众135万人,其中特困群众近40万人。在全面实行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救济相结合办法的基础上,一些盟市开始探索实行农村牧区低保制度。全区已经有30个旗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牧区低保制度,8个旗县市区实行了城乡一体化低保制度,其余均实行了定期定量救助,救助人数达到40多万,年救助标准最低为200元。同时,还有近100多万人获得了临时救济,共投入救助资金6000万元。春节期间,各地还要对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重点救助,自治区已经将中央补助资金40300万元和自治区本级预算的9000万元低保金全部下拨,各盟市旗县区也将当地所列低保资金预算全部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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