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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 《市场报》记者刘春忠被捅伤多处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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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晓红)“我不能够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殴打一个70多岁的老人和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儿。遇到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上前制止他们的粗暴行为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做的事情。”12月26日,人民日报社《市场报》驻内蒙古记者站的记者刘春忠经过抢救苏醒以后对本报记者说。 12月25日中午,刘春忠到包头市昆区的长城酒家接参加宴席的妻子的时候,看到该酒家的工作人员正在殴打一个70多岁的老人和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儿。他立即上前制止这些人的粗暴行为,其他群众见此情景也纷纷上前帮忙。不料这些人非但没有住手反而召集了10多个同伙,其中3个同伙还拿着刀子。这些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抄起刀子朝刘春忠捅去。刘春忠的腹部、右大腿和右胳膊各中一刀。随后,围观群众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身负重伤的刘春忠被送往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生蒙炯对记者说:“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刘春忠浑身是血。经过检查,我们发现他的腹部有一处长约4公分的刀口,距离肝脏比较近;右大腿上的刀伤很深,致使肌腱断裂;右胳膊上有一处刀伤。现在,他的情况比较稳定。”这件事情引起包头市昆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的高度重视,该队成立了专案组正在全力调查此事儿。得知情况以后,遭到殴打老人的家人到医院看望了刘春忠,并且感谢他的热心帮助。 随后,记者就此事儿采访了包头市政法委综治办的王国荣。据介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刘春忠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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