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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局:2006年要加大红盾护农力度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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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田凤元 通讯员 封 迅) 12月21日,自治区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工商部门加大2006年红盾护农力度,保护农民的权利。通知要求:对农资商品的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良好的资格准入、退出机制,实现由侧重登记管理向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控;要以农民投诉相对集中、社会反映问题较多和诚信程度较差、未从正规经营渠道进货的农资商品为重点进行检查;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公示制度,指导经营者探索建立农资质量档案,严格质量管理,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合格;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诚信责任制和联络员联络站制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对农资交易市场和农资商品的巡查监管力度,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制度;扶优扶强,大力培育和规范农资连锁经营,依法做好规范管理;坚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切实抓住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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