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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明年投入使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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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祝汉宾) 记者12月16日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区检察机关将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且公开对外受理查询业务。
据介绍,该查询系统囊括了我区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侦查,并且经过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的,发生在建设、金融、教育等行业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等案件。单位或者个人只要依照规定向检查机关提供书面请求和有效证件,由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受理,经主管领导审批之后,便可以查询到犯罪人或者行贿犯罪单位的详细信息以及犯罪事实和判决结果。这一查询系统对于抑制和消除犯罪心理,防控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选择了肖占武、白疆、李洪波、张凤海等十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编撰成了《内蒙古自治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选》,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鲜活教材。《内蒙古自治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选》中的部分案例已经入选《全国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选》,其中的《肖占武案件的剖析与思考》入选《中国法治论坛》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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