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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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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晓君)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6月16日~11月30日,全区公安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8条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据了解,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取缔网吧294家、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摊点1505个、取缔违规娱乐场所356家、排查整改治安隐患1386处、侦破涉及校园的刑事案件20起、查结涉及中小学、幼儿园的治安案件80起。现在,全区已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2541名;校园周边设置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2595处,新画人行横道线1774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2069处,增加临时停车泊位8286个,在校园附近地区设立的治安岗亭已经达到392个。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年底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重新进行梳理,对未破案件要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要建立治安巡逻工作责任制;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要继续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小学生上下学的时段,要有民警或者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进行检测,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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