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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盾:我区必须建立并且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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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丁利冬)“如果我们把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储备,由政府统一供应,政府不仅可以掌握土地市场的主动权,缓解土地供需矛盾,而且还会产生巨额土地收益。” 11月1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白盾在全区土地收储工作会议上说。会上,白盾算了一笔账: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城镇规划区内存量建设用地面积5283万平方米,按保守估算土地总价款就能达到157亿元。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在我区潜力很大。但是,要全面发挥我区土地收储作用,前提必须是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地位,必须建立并且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今后,我区各地要根据建设用地的需求状况,有计划地征用、收购和储备一定的土地,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供求关系的能力,避免土地价格的大起大落。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要无偿收回,进入储备库后重新出让,对城市国有企业低利用的土地实行合同储备制度;对纳入储备管理的土地再出让,均应该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提供用地,增加土地出让的透明度,避免任何形式的、人为的协议交易和暗箱操作,以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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