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市工商局公布10月10个典型维权案例 |
2009-04-30 |
|
本报讯 (记者 田凤元 实习记者 张国文 通讯员 范 莉) 10月7日,呼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10月份十大维权典型案例。云某10月9日购买了1辆价值11万元的北京现代伊特汽车,第一次加油后发现汽车有异常现象,打开油箱盖后发现加的油不是汽油而是柴油,后来加油站一次性赔偿云某修理费、误工费等合计1.2万元;一消费者在玉泉区某美容服务部做美容手术,手术后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美容服务部赔偿该消费者600元;陈先生10月21日在某饭店就餐时按照饭店保安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就餐后,陈先生发现汽车被旁边清洗公司的脚手架砸坏,后来该饭店和清洗公司共同赔付陈先生修车费1万元;土左旗善岱镇善岱村村民在春耕时购买了“哲单7号”玉米种子,秋收后发现结出的果实有60%是杂质玉米,村民蒙受巨大损失,后来经营者一次性赔偿该村村民3350元;10月16日,薛某与朋友在某饭店就餐时发现啤酒和饭菜中有异物,后来该饭店向薛某赔偿216元;新城区府兴营村的张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木器加工销售活动,被新城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取缔,并且罚款5000元;一当事人7月27日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将注册地址迁址从事经营活动,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15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同时罚款1万元;渠某9月30日在南茶坊某超市购买了1箱牛奶,回家后发现牛奶已经变质,后来经营者向渠某当场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电话费以及购物费50元;一消费者10月21日到鄂尔多斯大街的某制衣店定做西服,总价值200元,取货时发现与自己当时要求的款式完全不同,后来经营者按照该消费者要求为其修改了西服并且向其赔偿误工费等60元;一消费者6月份在艾博电子大厦一楼手机经销部购买了1部三星牌上下滑盖推拉手机,价值3600元,使用3个月后发现手机不能正常推拉,后来经销商按照手机三包规定为消费者修好了手机。
|
|
|
|
|
|